
首页:「门徒娱乐」:首页,1 概述 为了规范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整机型式试验行为,保证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整机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 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以下几类游乐设施的型式试验: 蹦极、滑索、儿童娱乐城充气弹跳、系留式观光气球、空中飞人等。 3 试验依据 1) 《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 》 ; 2) 《游乐设施监督检验规程(试行) 》 ; 3) GB8408-2000《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 ; 4) GB/T 20051-2006《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 。
4 试验前准备工作 4.1 资料准备 试验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准备所需的试验记录和报告表格等资料。 4.2 仪器准备 试验所需主要仪器为:盒尺、游标卡尺、水平角度尺、焊缝塞规、半径规、激光测距仪、超声波测 厚仪、海拔仪、地质罗盘仪、秒表、雷达测速仪、测温仪、硬度计、电流表、接地电阻仪、绝缘电阻仪、 扭矩扳手、经纬仪、磁粉探伤机、超声波探伤仪、加速度测试仪、应力应变测试仪。仪器准备时应仔细 检查、校对,所准备的仪器应满足测试项目内容、精度的要求,在校验有效期内,并处于完好状态。 4.3 安全防护准备 执行 CSEI/MR005《工程技术业务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且满足如下条件:
(1)试验前对相关人员认线)实施现场试验时,应提请受检单位将被检测游艺乐设施停止运营,并做好安全监护; (3)进行高空作业(2 米以上)时,一定要把携带物品摆放稳妥,工具放在工具箱内,以防坠落伤人;作 业人员(试验人员和辅助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 (4)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物品; (5)严格遵守受检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放火、环境等规章。 4.4 其它准备工作 4.4.1 请受检单位在现场准备试验所需的辅助物品,安排配合人员,提供试验必要的工作条件。 4.4.2 对试验条件进行检查,其天气状况、环境温度、湿度、风力、风向、海拔高度等应符合试验要求。 5
5.1 试验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5.2 项目参加人员至少应具有游乐设施试验员资格,且不得少于 2 人; 5.3 试验人员的试验工作应主动接受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样机资料审查 设计资料审查 受检单位应提供试验所需要的相关设机文件:设计说明书、计算书、有关图纸、产品使用说明书、电气 资料等。设计文件鉴定报告,样机图纸应完整。 对于 A、 B 级大型游乐设施: 应提供经设计文件鉴定通过的设计文件及鉴定报告, 样机参数应与设计文件 鉴定中参数一致。 样机在设计文件鉴定覆盖范围内,则在型式试验前,申请单位应将此样机设计文件送到设计文件鉴定单 位进行确认,经确认后方可进行型式试验。 对于 C 级大型游乐设施应提供上述试验所需的相关设计文件。 检查方法:查阅有关资料。
重要受力部件、关键零部件的材料证明 重要受力部件、关键零部件的材料必须有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否则样机制造或安装单位应取样试验,
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其材料的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 检查方法:查阅重要受力部件、关键零、部件材料的材料质量证明书或相关报告。 6.1.3 标准与非标准机电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合格证 标准机电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书,非标准机电产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检查方法:查阅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报告。 6.1.4 委托加工的关键零部件和受力部件质量证明文件或合格证,及其它机械标准件合格证 委托加工的关键零部件和受力部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或合格证(包括蹦极绳及各类安全防 护装置) 。 检查方法:查阅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书。 6.1.5 重要受力部件(部位) 、关键零部件和重要焊缝的探伤报告 受检单位应提供样机符合标准要求的重要销轴、重要受力部件、部位、关键零部件和重要焊缝的探伤报 告,探伤部件(部位) 、方法、比例、合格标准应符合相关标准设计要求。 重要销轴(如轮滑轴、座舱吊挂轴)必须进行 100%的超声波与磁粉(或渗透)探伤;重要焊缝(如座舱 焊缝、滑轮支架焊缝、钢丝绳的固定点焊缝)必须进行 100%的磁粉(或渗透)探伤。超声波探伤方法及 质量评定应按照 GB/T4162 中有关规定执行, 检验质量等级不低于 A 级。 磁粉 (或渗透) 探伤方法及质量 评定应按照 JB/T4730.4-2005 中有关规定执行,检验质量等级不低于Ⅲ级。 检查方法:查阅受检单位提供的的探伤报告,重点检查探伤方法、质量采用标准和签字手续等是否符合 要求。 6.1.6 制造(或改造) 、安装检验记录 检验记录所包含的项目、 内容应不低于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所规定的项目, 并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制造 (或 改造) 、安装质量,其检验记录项目应符合要求。 检查方法:查阅检验记录。 6.1.7 产品质量证书或合格证 产品应有整机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书。 检查方法:查阅产品质量证书或合格证。 6.1.8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产品应有使用维护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规定的整机和有关部件使用寿命应符合设计
规定。 检查方法:查阅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6.1.9 样机运行试验记录 样机应有按实际工况连续运行试验记录。 弹跳蹦极每等级绳至少重载试验 10 次; 弹射蹦极至少满载试验 50 次;小蹦极每一个跳位至少重载试验 10 次。滑索每道至少重载试验 80 次。秋千至少重载试验 50 次。 空中飞人至少重载试验 10 次。系留式观光气球至少重载试验 50 次。充气弹跳、儿童娱乐城等其它游乐 设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运行试验。 检查方法:查阅并复印样机运行试验记录。 6.1.10 制造单位产品整机试验大纲(需要时) 样机制造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造安装可能产生的偏离情况、产品特点、使用功能要求等制定产品整 机试验大纲,内容应包括重点验证项目、特殊要求与合格要求。 检查方法:查阅整机试验大纲。
样机试验试验(共同项目) 一般性检查 样机制造、安装结果(结构、参数、规格、选用材料等)与设计图纸相符;设备外观质量与涂敷情况应 保持良好;铭牌参数与设计文件鉴定报告和设计文件一致;样机不得使用废旧材料。型式试验参数应符 合设计文件规定参数。 试验方法:与设计文件参数相核对,与零件材料表进行核对。
样机整机装配情况及受力结构件(包括可动部分) 、重要零部件连接可靠性情况检查 样机各部分,尤其受力结构件(包括载人部分、各类受力框架、可动部分、支柱、轨道等) 、重要零部件 连接情况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试验前后应无脱落、松动现象,所有的紧固件应紧 固良好,高强度螺栓等级、预紧力应符合要求。 试验方法:目测、外观检查、感观判断。检查零部件间螺栓、销轴连接是否牢固可靠,用扭矩扳手检查 高强度螺栓的预紧力,装配尺寸、精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主要受力部件(部位) 、重要销轴类部件、关键零部件等表面质量应完好,符合标准与设计要求。对于质 量有怀疑的部件或部位,应在试验前或试验后拆卸进行表面质量检查,所检查部件或部位不应有较大程 度磨损、裂纹或断裂的损坏现象。重要销轴硬度与表面加工质量与过渡圆角应符合标准与设计要求,主 要受力结构件(包括可动与载人部分) 、受力部位外观质量未见异常缺陷,销轴过渡圆角应满足要求。 试验方法:外观检查,用游标卡尺测量销轴直径,用半径规测量轴的过渡圆角,用硬度计测量轴、销轴 的表面硬度。 6.2.4 焊缝布置与表面质量检查 焊缝设计、布置与表面质量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焊缝表面不应有影响安全的漏 焊、烧穿、裂纹、气孔、严重咬边、焊瘤熔渣及焊高不够等缺陷;主要受力部件(部位)的焊缝应为全 焊透结构(包括承受动载荷的角焊缝) 。 试验方法:目测,用焊缝塞规、样板、钢板尺(或钢卷尺)等量具测量。 6.2.5 样机重要结构、主要受力部件(部位)几何尺寸与偏差变化情况检查 对于影响安全的重要几何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标准或设计规定值。运行试验后,样机各部分几何尺寸 偏差,尤其受力结构件(包括可动与载人部分) 、关键零部件、重要受力部位,不应超过标准或设计规定 值。对于有怀疑的受力部件或部位,应在试验结束后拆卸试验,可以视具体情况进行结构检查、几何尺 寸及偏差情况检查。 重要零部件试验后应无永久变形及损坏现象。 根据设计文件鉴定所列重要零部件,应重点检查其外形几何尺寸与偏差。 试验方法:目测,用钢板尺(或钢卷尺)、卡尺、激光测距仪或测厚仪等量具测量。 6.2.6 载客装置检查 座席、座舱、滑车等载客装置的结构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能保证安全;载客装 置的受力焊缝布置与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座席尺寸应符合 GB8408-2000 中的 5.8.1 条规定。 试验方法:查阅图纸,核对结构及焊缝布置。目测、感官判断焊接质量。座席宽度,测量其两内侧面距 离,座席上、下宽度不等时,取其最大和最小宽度的平均值;座席靠背高度,测量座席表面到靠背上边 缘距离;相同形式的座席测量不少于三个,取其最小尺寸,不同形式的座席,测量尺寸最小的一种。 6.2.7 乘座物载荷试验 乘座物使用前应进行 10 倍额定载荷的负载试验,不得发生任何损坏(乘座物包括用于滑索、蹦极、空中
飞人等设备的安全带、背带、扁带和踝部绑带等)。 试验方法:外观检查、负载试验,目测、感官判断乘座物负载试验结果。 6.2.8 安全附件:非金属吊挂件、承载体和金属套环、卡扣负载试验 非金属吊挂件、 承载体和金属套环、 卡扣等应进行 10 倍额定载荷的负载试验, 不得发生任何损坏。 卡扣 应为闭锁结构,反向成对使用。弹性绳的端头连接方式应合理可靠。 试验方法:外观检查、负载试验,目测、感官判断试验结果。 6.2.9 把手、安全带或安全压杠检查与试验 安全压杠、安全带和安全把手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安全把手和安全带 (宽度≥ 30mm,承受拉力不小于 6000N)应安装牢固。安全压杠不应有影响安全的空行程,动作应可靠。安全压杠 的锁紧装置在运行中不会自行开锁,不能由乘客开启,开启装置失效时,应能手动开启。 试验方法:目测、外观检查。安全带宽度用钢卷尺测量,每条安全带测一次,测量不少于三条安全带, 取最小值。安全压杠应逐一试验,是否有影响安全的空行程,动作是否可靠。锁紧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且能保证运行中不会自行开锁或被乘客打开。 对安全带、 安全压杠强度有质疑时, 要检查型式试验报告, 必要时重新做型式试验。 6.2.10 载人部分的钢丝绳、链条、环链检查 滑轮或卷筒直径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40 倍或 20 倍(使用不频繁时) ;钢丝绳应有防跳槽或脱落装置; 提升钢丝绳应设有效的断绳保护装置和防止钢丝绳过卷或松弛的装置,钢丝绳的终端在卷筒上应留有不 少于 3 圈的余量。链条、环链应符合标准与设计要求。 对于防跳槽或脱落装置型式用语言描述不清的可在该项附照片。 试验方法:通过运行试验、检查提升钢丝绳终、始位置是否有可靠的限位或其它防止钢丝绳过卷、松驰 装置;以及绳的终端在卷圈上的余量、断绝保护装置是否有效。测量钢丝绳和滑轮、卷筒直径,计算滑 轮、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外观检查钢丝绳防跳槽或脱落装置;链条、环链质量及固定情况。 6.2.11 机械传动装置检查 机械传动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各齿轮、皮带、链条、钢丝绳等应工作可靠,连接牢固。电动机、减速 器和连轴器应安装良好,运转正常。 试验方法:目测、感观判断,通过运行检查传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6.2.12 液压及气动系统检查
液压及气动系统的元件选取与组装、系统整体性能与参数应符合技术规范、标准与设计要求。乘人部分 由油缸或气缸支承升降,当压力管道、胶管及泵等损坏而产生急剧下降时,保险装置应有效动作。当动 力源工作压力大于 1.25 倍额定工作压力时, 油压、 气压系统的过压保护装置应能起到有效保护作用。 液 压及气动装置运动行程端部设有阻尼或限位装置。系统采用的压力容器符合设计要求。 试验方法:目测。外观检查系统组装和设置情况;检查压力容器上标志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试验或平动 试验过压保护装置、阻尼或限位装置,看其动作是否有效、可靠。 6.2.13 液压及气动装置系统渗漏检查与液压油温检查 液压系统不应有渗油或漏油现象;气动系统不应有明显的漏气现象;设备的液压系统,除特殊规定外, 其液压泵的进口温度不应超过 60C;设备在额定最低使用温度情况下必须能正常工作。 试验方法:满载运行试验,目测、感观判断渗油或漏油现象;用温度计在额定载荷下,发热稳定后测量; 检查液压系统低温工作的措施。 6.2.14 设备润滑系统与轴承温度和温升检查 轴承及接触面有相对运动的部位应有润滑措施,便于添加润滑剂,不允许形成油滴现象;滚动轴承的端 盖温升不大于 30C,且最高温度不大于 65C。滑动轴承油孔处的温升不大于 35C,且最高温度不大于 70C。轴承及接触面有相对运动的部位润滑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试验方法:查阅有关资料,检查选用的轴承和润滑措施,外观检查润滑和轴承工作情况,用表面温度计 在滚动轴承的端盖处和滑动轴承油孔处测量,在开始测量前,须先测初始温度 t1,在额定载荷下发热稳 定后,在不同位置测量不少于三次,取最高温度平均值 t2, 轴承温升△t= t1-t2。 6.2.15 电气系统检查 电气系统各种电气、电子元器件、导线的实际选型与安装(如开关、接触器、继电器容量等)应满足运 行工况和符合相应标准和设计要求。 接地型式应采用 TN-S 系统。 操作元件, 信号灯等标志和颜色符合标 准与设计要求。 试验方法:查阅相关电气资料,按规范与设计要求目测检查。 6.2.16 自动控制系统和自动安全防护装置检查与试验 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和各种自动控制装置(如制动、安全连锁、限位与限速、防碰撞、防误起动等)选取 与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采用逻辑程序控制时,控制程序应合理可靠,应满 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控制系统各器件之间 I/O 关系应清晰、正确。
在样机处于正常启动状态时,逐台单独手动操作电气设备,进行安全压杠动作试验,模拟液压、气动系 统失压,气压系统失压情况下样机不能启动。检查电气系统及其连锁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试验方法:载荷试验、模拟试验,目测、感观判断。 6.2.17 制动装置试验 制动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安全可靠。当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施发生故障时,制动装置仍需保证正 常工作。 试验方法:模拟试验,在运行条件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正常制动,看其是否协调、安全可靠;断开动 力电源、模拟设备故障,看其是否仍能正常制动,且不应有异常的冲击或振动。试验次数不少于 3 次。 6.2.18 紧急事故按钮检查与试验 紧急事故按钮设置和实际选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运行条件下,按下-松开紧急事故开关,并手动复位开关,试验应不少于 3 次。样机运行控制应符合以下 要求:按下开关时,设备应停止运行;松开开关时,设备不能启动运行;开关只能手动复位,只在手动 复位开关时,设备才能具备运行条件;手动复位开关时设备不启动。 试验方法:模拟试验。 6.2.19 避雷与接地检查,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检测 设备高度大于 15 米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避雷装置、 接地装置、 漏电保护装置等选配应符合标准与设计要 求。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滑索用钢丝绳、管槽、电缆金属保护层和变压器低压侧等均 应可靠接地。运行状态下和运行试验后,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安全电压等应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 试验方法:目测,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电阻实际数据,测量三次取最大值。使用绝缘电阻测试 仪测量绝缘电阻实际数据,测量三次取最小值。 6.2.20 电动机满载电流检测 电机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电动机满载电流不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试验方法:目测,检查电动机型号。按设计条件满负荷运转,运转平稳后,使用电流表测量电动机电流 值(瞬间最大值可不计入) ,测量次数不少于 3 次。取平均值。 6.2.21 疏导乘客措施情况检查与试验 当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应有疏导乘客的措施,即应把乘客疏导至安全状态。疏导 乘客措施的设置、装置的安装与性能状况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滑索应有在乘客无法滑到终点时
的救援措施。蹦极应有各种情况下的相应救援措施,如乘客身体状况不佳,不能自救时的救援;突然断 电时的救援;发生机械或控制系统故障时的救援等。 试验与试验方法:检查路导措施的设置与安装情况;模拟故障状态,查看是否能将乘客顺利疏导至安全 状态。 6.2.22 基础与塔架、支撑的等结构检查 基础承载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基础不应有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不均匀沉陷、开裂和松动等异常现象。 塔架、支撑等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安装牢固。 试验方法:检查设计与施工资料,目测、感观判断。 6.2.23 无损探伤抽查 对重要轴、销轴(如滑轮轴、座舱吊挂轴)和重要焊缝(如座舱吊挂焊缝、滑轮支架焊缝、钢丝绳的固 定节点焊缝)进行探伤检查。试验前,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比例和要求进行抽查;试验后,对试验 人员怀疑试验可能产生缺陷或原有缺陷可能扩展的部件(部位)进行抽查。无损探伤抽查结果应符合相 关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根据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重要轴、销轴和重要焊缝进行不低于 20%的磁粉(或渗透)探伤, 磁粉(或渗透)探伤方法按照 JB4730-2005 标准相关规定进行,缺陷等级评定不低于Ⅲ级。重要轴、销轴 进行不低于 20%的超声波探伤, 超声波探伤方法按照 GB/T4162 标准相关规定进行, 缺陷等级平定不低于 A 级。如抽检不合格,则扩大抽检探伤比例 50%,若再次发现缺陷,则全部检测。 6.2.24 应力测试(必要时) 对设计计算的重要受力部位和制造安装可能造成的应力集中部位进行应力应变测试,其测试结果应符合 相关标准要求。 测试方法: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在设备空载、满载工况时分别进行测试,满载工 况测试,满载空况不少于三次。 6.2.25 加速度测试(必要时) 运行加速度应不大于设计计算值,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检查方法:满载工况下进行测量,测试不少于三次。
滑行阻尼和进站速度检测 承载最大弦倾角超过 10°时,必须设置阻尼装置;滑车在与制动(缓冲)装置接触前瞬间速度不得大于 3.5m/s。 试验方法:查阅设计文件;进行滑行试验,用测速仪测量,试验不少于 3 次;目测、感观判断。
滑索安全距离检查 滑索与障碍物的距离应不小于 1.5m;相临滑索距离应不小于 1.5m。 试验方法:用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取最小值。
站台空间检查 站台应有足够的空间保证游客和工作人员安全活动;站台上下楼梯应方便游客集散, 人流不交叉; 起点站, 终点站必须设置接应区和疏导区。 必须分设等待区和出发区。 起点站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乘客放行装置。 试验方法:目测、感观判断。
承载索钢丝绳检查 承载索直径应不小于 12mm,且选用的钢丝绳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试验方法:查阅有关资料和安装记录,用游标卡尺测量钢丝绳直径。
承载索张力调整装置和二次保护措施检查 承载索应有张力调整装置,主要受力部件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6;上下站固定端应采用有效的防松措施和 二次保护。 试验方法:查阅有关资料,校对安全系数;目测、感观判断张力调整装置,防止措施和二次保护措施的
有效、可靠性。 6.3.6 钢丝绳端部固定检查 钢丝绳的端部必须用紧固装置固定,固定效率≥80%,固定方法应符合 GB8408 第 5.16.4 条要求。 试验方法:目测、外观检查、感观判断。绳夹间距用钢卷尺测量,取最小间距,按钢丝绳不同的直径分 别逐一测量。 6.3.7 滑车防脱落装置检查 滑车滑轮必须设置有防止钢丝绳从滑轮槽内脱落的装置。 试验方法:目测、外观检查、感观判断。
滑车保护装置检查 滑车应采用两组绳轮,应有二次保护。 试验方法:目测、外观检查、感观判断。
滑车载荷试验 滑车在出厂前应进行 6 倍额定载荷的负载试验,不得发生任何损坏和变形。 试验方法:查阅有关资料和安装记录。
制动装置与防护垫检查 在滑索的到达站(终点站)必须设置双重制动系统,每套制动系统必须能独立止住乘客的滑行,保证起 到可靠的缓冲和制动作用。除制动装置外,还必须设置防护垫,其材料、尺寸应符合标准要求,且应安 装牢固。 试验方法:进行滑行试验,不少于 3 次,目测、感观判断。用卷尺测量防护垫尺寸。
滑车回收装置检查 回收装置应设防钢丝绳脱出装置和防止绳索打折或缠绕的装置。电动回收装置应设防过卷装置。 试验方法:目测、感观判断。通过运行试验试验是否有可靠的限位或防止钢丝绳过卷装置,试验应不少 于 3 次。
回收装置连锁保护检查 电动回收装置应设有可靠的到位连锁保护。 试验方法:运行试验、目测、感观判断回收装置工作情况连锁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蹦极试验试验(特殊项目) 高空弹跳平台(跳台)检查 跳台应设置隔离区,使弹跳者与其他无关人员隔离;跳口应设置可开合的拦挡物;跳台台面应有防滑措 施;跳台应设置向下的观察孔和观察窗。 试验方法:目测、感观判断。
冲击绳、回收绳和定滑轮等设备的悬挂或固定装置检查 用于安全带、冲击绳、回收绳和定滑轮等设备的悬挂或固定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固定牢固可靠。 试验方法:查阅相关资料,目测、感观判断。
高空蹦极上部安全距离检查 反弹最高点与平台下缘竖向距离应不小于跳跃高度的 7%,并不小于 2m。 试验方法:模拟运行试验中,用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反弹最高点与平台下缘竖向的距离。
高空蹦极跳跃底部安全距离检查 当跳跃高度不大于 40m 时,竖向距离应不小于 3m;当跳跃高度大于 40m 时,竖向距离应不小于 4m。 试验方法:模拟运行试验中,用激光测距仪测量竖向的距离,或目测。
高空蹦极跳跃前向安全距离检查 当跳跃高度不大于 40m 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0m;当跳跃高度大于 40m 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2m。 试验方法:模拟运行试验中,用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向前跳跃的距离。
高空蹦极跳跃后向安全距离检查 当跳跃高度不大于 40m 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0m;当跳跃高度大于 40m 时,安全距离不小于 12m。 试验方法:模拟运行试验中,用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向后跳跃的距离。
高空蹦极侧向安全距离检查 当跳跃高度不大于 40m 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0m;当跳跃高度大于 40m 时,安全距离不小于 12m。 试验方法:模拟运行试验中,用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侧向跳跃的距离。
弹射蹦极上空障碍物和向上的安全距离检查 弹射蹦极上空不得有影响安全的障碍物;座舱向上的空间距离应不小于塔架高度的 2 倍。 试验方法:目测,模拟运行试验中,用激光测距仪测量向上的空间距离。
弹射蹦极前后的安全距离检查 座舱向前与向后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0m。 试验方法:模拟运行试验中,用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向前与向后的距离。
小型蹦极摆动的安全距离检查 塔架高度小于 10m 的弹射蹦极,摆动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1.5m。 试验方法:模拟运行试验中,用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摆动的安全距离。
着陆区域检查 接应点在陆地或固体表面上,应设置面积不小于 3 ㎡的缓冲垫;接应点在水面上,应有安全水域,接应
船上应设置必要的接应设备。 试验方法:目测。用钢卷尺测量缓冲垫尺寸。 6.4.12 提升下降绳检查 载人钢丝绳应选用柔性好的自润滑钢丝绳, 其安全系数应大于 10; 其他材质承载绳的安全系数也应大于 10。 试验方法:查阅相关资料;目测、感观判断。 6.4.13 弹射蹦极左右侧卷扬机检查 运行中应保证左右两台卷扬机上升和下降同步。两台应设置高度一致的上升和下降限位装置,限位装置 应安全可靠;每台卷扬机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 试验方法:通过运行试验检查两台卷扬机同步情况以及限位装置和制动装置是否可靠,试验应不少于 3 次。 6.4.14 小型蹦极滑轮或卷筒与钢丝绳的直径比检查 小型蹦极的滑轮或卷筒与钢丝绳的直径比应不小于 10 倍。 试验方法:用卡尺、钢板尺或钢卷尺测量,测量直径的位置为钢丝绳同滑轮或卷筒接触处(槽底)加钢 丝绳直径,并进行直径比计算。 6.4.15 弹性绳伸长量检查 在设计载荷范围下其最小伸长量应不小于无载长度的 2.5 倍;在最大设计动载荷下最大伸长量应不超过 无载长度的 4 倍。 试验方法:查阅有关资料,必要时进行模拟试验,用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各种弹性绳的伸长量。 6.4.16 弹性绳二道保险检查 弹性绳应有二道保险绳 (即安全绳) , 其拉直长度应大于弹性绳的有效拉伸量, 并应保证跳跃者离接应点 不小于 3m,其静载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10。 试验方法:查阅有关资料,目测、感观判断。必要时用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
高空蹦极弹性绳载荷标识检查 应有明显的载荷标志。 试验方法:目测、感观判断。
用于握持或下降的绳索检查 绳索最小直径应不小于 11mm;安全系数应不小于 10。 试验方法:查阅有关资料,用卡尺测量直径。
弹射蹦极座舱锁定装置检查 座舱应配置锁定装置,保证锁定可靠和释放灵活;电磁铁吸力应满足实际要求,并设二道保险。无座舱 式弹射蹦极固定应牢固可靠,采用锚固块固定方式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拉动锚固块。 试验方法:查阅资料,进行模拟运行试验,检查锁定装置的锁定可靠和释放灵活性能,以及电磁铁的吸 力和二道保险的有效作用。检查锚固块固定情况。
儿童娱乐城试验与试验(特殊项目) 框架及连接件检查 钢管应符合 GB/T3091 的规定;管架连接器的力学性能应不低于铸钢 IG250。软性保护套采用阻燃型软 性复合材料,壁厚应大于 15mm;框架联体方格应为:1.2m×1.2m 或 1.3m×1.3m,并能经受高度 1m 的 500N/m,水平推力;框架联体后,四侧面各面的对角线mm。 试验方法:查阅相关资料,用卡尺和卷尺对壁厚、框架联体方格、对角线长度进行测量,检查水平推力。
绳网检查 绳网的材料应符合 GB/T5725 的规定;网高大于 1.2m,网绳直径大于 3mm,网孔应不大于 50mm×50mm; 网绳的固定应牢固可靠。 试验方法:查阅相关资料,用卡尺和卷尺对网高、网绳直径、网孔边长进行测量;目测、感观判断网绳 固定情况。
软包防护检查 儿童可触及的梁、柱等结构件应有软包保护;地面应铺设软性层。 试验方法:目测、感观判断。
滑梯检查 起点处必须设置横杆把手;滑梯表面应光滑,接口缝隙与高度差应小于 3mm,且上口不高于下口;管筒 型内直径应不小于 900mm,平面开口型滑道宽度应不小于 350mm, 深度应不小于 150mm; 滑梯高度小于 3m 时,滑梯倾角应不大于 30°, 滑梯高度大于 3m 时,滑梯倾角应不大于 25°,最大高度应小于 5m;
滑梯末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200mm;滑梯末段长度不应小于 500mm。 检查方法:目测,用卡尺或卷尺测量相关尺寸,用水平角度尺或地质罗盘仪测量角度。 6.5.5 滑车检查 滑车路线的两侧面和地面应有安全防护措施;滑车在滑道内运行,不得有脱离的情况发生;滑车末端应 有缓冲装置;平滑车轨道长不应大于 4.5m;斜滑车轨道长不应大于 6.5m,斜倾角不应大于 25°。 试验方法:目测、感官判断;用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长度,用水平角度尺或地质罗盘仪测量角度。 6.5.6 蹦床检查 蹦床的边缘应铺设发泡塑料软垫,金属框架不得外露;蹦床周围应设有安全网。 检查方法:目测、感官判断。 6.6 6.6.1 充气弹跳、系留式观光气球、空中飞人试验与试验(特殊项目) 充气弹跳材料与尺寸检查 充气布料涂层、胶粘剂和颜料应符合 GB/T6675 标准的规定。 主垫厚度应大于 500mm;护栏高度应大于 650mm;主件平台与主垫的垂直高差应小于 2m;滑梯的角度 应小于 45°;钻筒内径为 800mm,钻筒长度超过 2.5m 时,筒壁上应设观察窗,房屋造型应留门 2~4 门。 试验方法:查阅相关资料,目测,用钢卷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相关尺寸,用水平角度尺或地质罗盘仪测 量角度。 6.6.2 系留式观光气球主球体检查 主球体应设为双层球胆结构;内胆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充气口位于球体底部,应有良好的密封措施。 试验方法:查阅相关资料,校对材料和结构,目测、感观判断。 6.6.3 系留式观光气球充气检查 气球所有用气必须是氦气, 严禁使用氢气; 充气时气球应预留负压区 (空气) , 负压区应力整个球体容 积的 8%~10%。 试验方法:取部分气体样品化验,并核对气体产品资料;检查负压区容积。 6.6.4 系留式观光气球绳索、吊挂件检查 主力绳(控制气球升降的线索)的安全系数应大于 10。保险绳数量应不少于 3 根;系留链的数量应不少
于 2 根,其安全系数应大于 5;连接环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其安全系数应大于 10;乘坐物应有型式试验 报告,其破断拉力应不小于 12KN;非金属吊挂件、承载体和金属套环、卡扣等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其安 全系数也应大于 10。现场应有以主力绳系留中心,半径 25m 的安全范围。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校对各安全系数、破断拉力;外观检查各绳索、吊挂件的质量和连接、固定 情况;测量安全范围。 6.6.5 空中飞人提升系统检查 提升系统应分别设有上升和下降的限位开关,限位开关应安全可靠;每台卷扬机应有可靠的制动器;有 紧急救援装置方式;乘客运动轨迹的两侧应有不小于 10m 的安全距离。 试验方法:模拟试验,检查限位开关,制动器、救援装置的有效、安全可靠性;目测或测量安全距离。 6.6.6 空中飞人吊挂件和乘坐物检查 乘坐物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其破断拉力应不小于 12KN;非金属吊挂件、承载体和金属套环、卡扣等应有 型式试验报告,其安全系数应大于 10;吊挂部分应设有保险装置。 试验方法:查阅相关资料,校对安全系数和破断强度;检查保险装置和各吊挂件、乘坐物表面质量和安 装情况。
整机运行试验(共同项目) 样机功能试验 操作面板上各控制按钮的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试验方法:进行运行试验,按设计要求试验各按钮,测试其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乘坐物载荷试验 乘坐物在使用前应进行负载试验,负载重量为额定载荷的 10 倍,不得发生任何损坏和变形 试验方法:进行负载试验,感官判断乘坐物是否发生损坏和变形。
空载试验 对能进行空载试验的设备,按设计要求进行空载试验,试验次数不少于 5 次、样机空载运行应正常,无 异常声响、发热、振动。 试验方法:按设计要求进行运行试验。检查样机结构、重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乘人设施、机械传
动系统、液压气动系统、电气和控制系统等工作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异常情况。 6.7.4 偏载试验 对有偏载要求的设备,按设计要求进行偏载试验。偏载量一般按标准要求,如不能达到时,应符合设计 要求。 试验方法:按设计要求进行试验,检查要求同上。 6.7.5 满载试验 样机应按照实际工况进行连续满载试验运行。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用试验员试验前,必须先用重物进 行模拟试验,具备条件后,方可用试验员试验,试验员应选择合适人员。试验次数视不同设备而定。满 载运行应正常,无异常声响、发热、振动。 试验方法:按照标准或设计要求进行试验,检查要求同上。 6.8 设计文件鉴定推荐的其它试验与试验项目 根据设计文件鉴定报告中要求的项目进行试验。 7
7.1 试验记录填写原则 试验人员应按照特检院质量体系文件 CSEI/QM-3-A03《记录填写规则》 的要求现场填写试验记录, 对 不合格项应有比较详细的描述和分析。试验记录表格见 QR-3-B60-01。填写实测结果栏时,表示“肯定” 、 “否定”和“无此项”的判断分别在“□”内以“√” 、 “×”和“/”表示;填写试验结论时, “合格项” 、 “不合格项” 、 “无此项” 、 “不适用项” ,在“试验结论”栏中分别以“√” ; “×” ; “/” ; “△”表示;对于 新取证的型式试验, “制造许可”栏可以 “/”表示。记录最后应附上整机照片。 须说明试验具体情况在备注栏中填写,如备注栏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进行说明。 型式试验与现场验收试验一起进行时应在型式试验记录首页填写 “安装告知受理日期与文件号” ; 在厂 内进行试验的可不填写该栏。 型式试验在使用现场进行时应在首页填写“试验获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日期” ; 制造许可未覆盖试验产品的可不填写“制造许可编号” 、 “制造许可级别” ; 在厂内进行试验尚未获得安装许可的, 可不填写 “安装许可编号” 、 “安装许可级别” , 其它情况应填写 该项。
对于以下几种情况的游乐设施型式试验,可对设备安全性能进行确认并出具型式试验确认报告,试验 中相关的项目按下面要求进行。第一种情况:2003 年 6 月 1 日以前投入使用、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 事故、经试验合格的大型游乐设施;第二种情况:C 级游乐设施、第三种情况:在用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未 取得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需在报告中注明报告仅对试验产品有效)。 8.1 样机资料审查第 1 条 凡符合上述三种情况条件的,使用方必须提供设备的计算书、总图、主要受力部件和关键零部件图、电气 原理图和电气控制系统简图、安装维护使用手册。 8.2 样机资料审查第 2、3、4、7 条 对于第三种情况在用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在有该设备曾经国际上知名检验检测机构对整机的检验报告 的前提下,对该设备关键零件的材料证明、标准机电产品合格证书、关键零件质量证明书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按不适用处理。 加强对使用记录的检查, 要求使用方提供以往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 以检查该设备运行情况。 对于第二种情况,C 级游乐设施,以上样机资料审查第 2、3、4 条按不适用处理。 对于第一种情况的游乐设施,样机资料审查第 2、3、4、7 条均可按不适用处理。 8.3 样机资料审查第 5 条 对于第三种情况在用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凡首次使用且出厂和安装时没有对关键零部件和重要焊缝进行 100%无损探伤,以及使用时间超过 10 年以上的,应要求安装单位对重要销、轴、重要焊缝和关键零部件进行 100%无损探伤,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8.4 对于样机资料审查第 8 条,整机和部件寿命 整机或部件的使用寿命以设计制造厂家规定为准。 8.5 样机资料审查第 9 条 凡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在用设备, 如使用方提供了以往 1 年内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报告和 1 年内的运行记录, 则该条按不适用处理。试验员须在备注中注明核实过检验合格报告和运行记录。 8.6 样机主要图纸资料核对清单 对于第三种情况,因型式试验仅对试验产品有效,故该清单按不适用处理。样机材料选用与部件探伤情况 清单可作为不适用项。
8.7 样机材料选用与部件探伤情况清单按不适用处理。 8.8 主要标准电气零部件合格证清单可作为不适用项。 8.9 主要标准电气零部件合格证清单按不适用处理。 8.10 依据图纸或计算书对重要受力部件尺寸进行复核时, 可对材质核对按不适用处理, 应依据图纸对主要 受力部件尺寸进行复核。
设备现场试验试验结束后,设备主试验员根据试验的具体情况及时给使用单位下达现场试验初步性结论 意见,并签发《游乐设施型式试验意见书》 。试验结论为“型式试验合格”或“型式试验不合格” 。
在收到整改回复材料或进行现场复检后,应及时认真地处理试验记录中的试验“不合格项” ,根据《游 乐设施型式试验意见书》并对照原试验记录“不合格项”出处,在该项备注栏上进行单项结论整改、复检确 认(不允许修改试验原始记录) ,并在《游乐设施型式试验意见书》上填写整改回复材料确认综合结论,现 场复检的应重新出具《游乐设施型式试验意见书》 。整改单项结论为: “整改后合格” 、 “复检合格” 、 “整改后 不合格” 、 “复检不合格” 。 11 报告 试验报告应在试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试验结论有二种,分别为:合格/不合格。试验报告格 式见 QR-3-B60-02。 12 规则的修改和补充 本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实际困难或问题,允许作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由 试验组提出,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执行。